行政执法-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 日期:2023-09-22 栏目:公需科目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n\n\xa0A.不满一年\n\t\t\t\n\n\xa0B.不满一百八十三天\n\t\t\t\n\n\xa0C.满二年\n\t\t\t\n\n\xa0D.满五年\n\t\t\t\n'] 上一篇:行政执法-当年单位实际支出数小于已下达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者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 下一篇:行政执法-盘亏、毁损或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待处理固定资产的(),进行相应处理。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