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其他应收款核算()。 日期:2023-09-22 栏目:公需科目 其他应收款核算()。['\n\n\xa0A.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n \n\n\xa0B.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n \n\n\xa0C.支付的可以收回的订金或押金\n \n\n\xa0D.职工预借的差旅费\n \n'] 上一篇:行政执法-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 下一篇:行政执法-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等可以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行政事业单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