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学继续教育-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日期:2023-11-10 栏目:公需科目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医药代表,是指代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企业,下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专业人员。 上一篇:新疆医学继续教育-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 下一篇:新疆医学继续教育-康复医学中的基础医学包括运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