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学继续教育-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 日期:2023-11-10 栏目:公需科目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上一篇:新疆医学继续教育-社会力量必须选择设立非营利 下一篇:新疆医学继续教育-根据现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