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医疗机构从事药学监护服务的药师应符 日期:2023-11-13 栏目:公需科目 医疗机构从事药学监护服务的药师应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具有临床药学工作经验的['A.药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B.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师', 'C.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师', 'D.副主任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师'] 上一篇:执业药师-药学监护服务应当由 下一篇:执业药师-《居家药学服务规范》适用于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131执业药师-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 2023-11-132执业药师-为了研制新中国的第一艘核潜艇 2023-11-133执业药师-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 2023-11-134执业药师-《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 2023-11-135执业药师-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