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零售药 日期:2023-11-13 栏目:公需科目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零售药店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医保协议期限一般为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上一篇:执业药师-下列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的论述 下一篇:执业药师-下列有关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131执业药师-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中国医药集团 2023-11-132执业药师-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 2023-11-133执业药师-为了研制新中国的第一艘核潜艇 2023-11-134执业药师-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 2023-11-135执业药师-《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