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1956年董必武提出“()”这两句话,现

1956年董必武提出“()”这两句话,现在看来无疑是振聋发聩的箴言,半个世纪以后,他的司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而他也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一颗璀璨明星。['A.法治建设,人人有责', 'B.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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