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企业在与员工约定业绩目标损失赔偿时

企业在与员工约定业绩目标损失赔偿时,不将()的条款写入劳动合同中,而是另起炉灶,以民事合同的形式给员工“设坑”,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A.损失赔偿', 'B.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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