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关于新《药品管理法》的说法错误的:

关于新《药品管理法》的说法错误的:['A.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 'B.先行赔付后,可以不再依法追偿', 'C.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管理可以不是药学技术人员', 'D.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和调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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