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关于新《药品管理法》的说法错误的: 日期:2023-11-13 栏目:公需科目 关于新《药品管理法》的说法错误的:['A.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 'B.先行赔付后,可以不再依法追偿', 'C.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管理可以不是药学技术人员', 'D.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和调配等工作'] 上一篇:执业药师-关于新《药品管理法》的说法正确的: 下一篇:执业药师-根据WHO的标准,衡量一个国家人民健康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131执业药师-实践是理论之源。习近平法治思 2023-11-132执业药师-1935年1月,方志敏不幸被捕,他 2023-11-133执业药师-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中国医药集团 2023-11-134执业药师-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 2023-11-135执业药师-为了研制新中国的第一艘核潜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