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关于抑郁

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关于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规定症状持续时间的要求是['A.至少1周', 'B.至少2周
', 'C.至少4周', 'D.至少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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