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已取得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内药品注册证 日期:2023-11-13 栏目:公需科目 已取得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内药品注册证书的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由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指定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在质量标准、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等方面达到集中带量采购要求的,原则上不可参加。['A.对', 'B.错'] 上一篇:执业药师-“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 下一篇:执业药师-2003年10月14日,()飞行590秒后,摆脱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131执业药师-中国坚守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不 2023-11-132执业药师-1930年10月,杨开慧被捕。面对敌 2023-11-133执业药师-实践是理论之源。习近平法治思 2023-11-134执业药师-1935年1月,方志敏不幸被捕,他 2023-11-135执业药师-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中国医药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