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 日期:2023-11-13 栏目:公需科目 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增加赔偿的金额至少为()['A.500元', 'B.1000元', 'C.1500元', 'D.5000元'] 上一篇:执业药师-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下一篇:执业药师-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131执业药师-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 2023-11-132执业药师-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 2023-11-133执业药师-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定代表人、 2023-11-134执业药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违法 2023-11-135执业药师-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