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 日期:2023-11-14 栏目:公需科目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若要收集员工的上网个人信息,应当取得(),或是证明收集该信息是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A.个人的同意', 'B.国家的同意'] 上一篇:执业药师-法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 下一篇:执业药师-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涉及碳排放管理员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141执业药师-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医院感染 2023-11-142执业药师-传染病的基本特征不包括 2023-11-143执业药师-下列哪一项不是传染病监测内容 2023-11-144执业药师-传染病在传播和流行过程中,下 2023-11-145执业药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