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6-应当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药品监督管 日期:2023-11-14 栏目:公需科目 6-应当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有:['A.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 'B.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或者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情形的', 'C.执业药师注册证被依法撤销或者吊销的', 'D.执业药师受刑事处罚的'] 上一篇:执业药师-3-关于执业药师注册证延续申请,药品 下一篇:执业药师-5-关于经营类别包括处方药、甲类非处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141执业药师-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医院感染 2023-11-142执业药师-传染病的基本特征不包括 2023-11-143执业药师-下列哪一项不是传染病监测内容 2023-11-144执业药师-传染病在传播和流行过程中,下 2023-11-145执业药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