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实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正确', '错误']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