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学-水污染防治的行政法律责任的责任形式不包 日期:2024-01-31 栏目:公需科目 水污染防治的行政法律责任的责任形式不包括()。['A 行政处分、警告', 'B 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C 责令限期改正/拆除、责令停产整治/整顿', 'D 刑事拘留'] 上一篇: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下一篇:融学-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