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 日期:2024-04-08 栏目:公需科目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上一篇: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一带一路”建设的“五 下一篇: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乌克兰国家认同危机来自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4-08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乌克兰国家认同危 2024-04-08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4-04-08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一带一路”建设 2024-04-08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在金融与实体产出 2024-04-08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7月召开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