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公社-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 日期:2024-05-17 栏目:公需科目 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上一篇:学习公社-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通过 下一篇:学习公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5-171学习公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 2024-05-172学习公社-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 2024-05-173学习公社-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 2024-05-174学习公社-党员被停止党籍的,党员权利相 2024-05-175学习公社-《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