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学-《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指出,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指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C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D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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