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学-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日期:2024-05-17 栏目:公需科目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水资源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日。['正确', '错误'] 上一篇:融学-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 下一篇:融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所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5-171融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2024-05-172融学-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 2024-05-173融学-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 2024-05-174融学-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 2024-05-175融学-内部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