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日期:2024-05-17 栏目:公需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A 一年;一年', 'B 两年;两年', 'C 三年;三年', 'D 五年;五年'] 上一篇:融学-自2007年以来,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已超过 下一篇:融学-“3R”原则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中心内容,也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5-171融学-“3R”原则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中心内 2024-05-172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 2024-05-173融学-自2007年以来,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 2024-05-174融学-“3R原则”是完全并列的地位。 2024-05-175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