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医网-《生物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设立病原

《生物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依法取得()或者进行()。A、批准;备案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