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关于2019年公需科目学习的重要通知


各位学员: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2019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4号),2019年公需科目全年要求32学时,其中,“必修课”10学时,“选修课”22学时。未完成2014年至2018年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度仍可在专技网补学窗口进行补学。自2020年起,不再开展2014、2015年度公需科目补学。

2014年至2018年公需科目补学计划缴费方式仅限网上支付,不再提供线下学习卡购买服务;2019年公需科目培训计划仍可以采用线下购买学习卡和线上支付两种方式。

2019年开票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请各位学员合理安排开票时间。

学习流程如下:

1 登录系统 1.1登录系统 用户登陆 http://tjjxjy.chinahrt.com/,进入登录框界面,输入相关培训主管的登录信息(用 户名及密码,以上信息向培训管理员申请),然后点击“登录”按钮。如图 1.1 图 1.1 登录界面 1.2管理员首页 培训主管输入登录信息后进入培训主管的管理页面。“导航栏”主要由“学员管理”、“培 训管理”、“报表管理”模块组成。如图 1.2 图 1.2 管理界面 C tjjxjy.chinahrt.com2 2 学员管理 2.1学员管理 培训主管根据自己的管辖范围,管理管辖范围内的学员。根据组织架构树查看相应组织 机构的学员。进行添加,导入/导出学员,调整组织机构等操作。如图 2.1.1 图 2.1.1 学员管理 添加单个学员,选择“添加学员”输入学员的基本信息保存(如图 2.1.2),添加单个学 员成功。添加时,学员姓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为必填项,其它项可以根据需要填写合适 的信息(如图 2.1.3)。 图 2.1.2 组织架构树 C tjjxjy.chinahrt.com3 图 2.1.3 添加学员 如果批量导入学员选择“导入学员”下载导入学员模板,填写必要的信息保存 Excel 表, “浏览”上传填写完整的学员信息表,选择“确定”即可,如果导入失败,请下载错误报告, 根据提示的错误信息,重新编辑完善学员信息。(如图 2.1.4) 图 2.1.4 导入学员 “查询”输入相关的查询条件,查询到符合条件学员信息。(如图 2.1.5) 图 2.1.5 C tjjxjy.chinahrt.com4 “操作”列表里面,“编辑”可以查看、更新学员的详细信息,“查看档案”可以查看学 员的学习档案。(如 2.1.6) 图 2.1.6 学员管理 3 培训管理 3.1综合查询 管理员可以使用“综合查询”功能灵活地查询本培训平台的所有培训计划。点击培训管 理下的“综合查询”按钮,可设定不同的属性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到本组织机构 下学员的学习档案。如图 3.1.1。点击选择对勾下,点击“导出”或“导出未参训人员”可 以批量导出参训人员或未参训人员资料;“盖章”可以批量选择学员人数,进行批量档案盖 章或者导出相关属性列表线下执行盖章。 图 3.1.1 综合查询 C tjjxjy.chinahrt.com5 4 报表管理 4.1培训计划统计总表 该表统计各个培训计划注册人数、参训人数、完成人数,以及根据以上 3 个数据计算出 来的参训率,完成率。在“培训计划名称”下拉菜单中选择查询的相应培训计划,在“组织 机构”下拉菜单中选择想要查询的本单位或下属部门,点击“查询”按钮即可。点击“导出” 将数据以 Excel 表格的形式导出。(如图 4.1)。 图 4.1.1 培训计划统计总表 4.2培训计划学员详细表 该表统计已选课学员的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并可查看学员的考试成绩(如图 4.2.1)。 图 4.2.1 培训计划统计总表 C tjjxjy.chinahrt.com6 4.3按计划统计 该表统计培训计划参与人数,已学完人数,学习中人数,未学人数(如图 4.3.1)。 图 4.3.1 按计划统计 4.4按人员统计考试 该表统计学员的考试完成情况,包括考试名称、考试状态、剩余考试次数、考试成绩等 (如图 4.4.1)。 图 4.4.1 按人员统计考试 4.5考试情况统计 该表统计培训计划的考试相关信息,如考试类型,应参考人数,通过人数,未通过人数, 未参考人数(如图 4.5.1)。 C tjjxjy.chinahrt.com7 图 4.5.1 考试情况统计 C tjjxjy.chinahrt.com8 常见政策问题 1、《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何时颁布? 1989年天津市第11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颁布了《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规定》,2001年天津市第13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重新修订颁布了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自2002年2月开始施行。 2、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是什么? 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员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的以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 力,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发展为目的的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和管 理人员有依法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哪类人员需要参加? 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在本市企业、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具体是指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 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由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每年需要完成多少学时? 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十二天;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和从事高新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 得少于十八天。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按照每天8学时 换算,12天相当于96学时;18天相当于144学时。 5、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形式包括什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 〔2014〕51号)规定,自201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课程 学习和专业课程学习两大类。具体形式主要包括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讲坛讲座、岗位 培训、网络培训,接受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以及有计划、有考核的自学等。 6、公需课程是什么? 公需课程是指以开拓思路、培养学习兴趣、提升自身素质为目的,以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知识为内容的一类专 门课程。 7、公需课程学习有何要求? 公需课程学习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部署,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各委办局、行业主管部门 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学习要求以每年年初市人力社保局相关文件为准。公需课程学习包括必 C tjjxjy.chinahrt.com9 修课和选修课两项学习课目,市人力社保局每年确定公需课程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学 习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须自行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进行免费注册学 习;选修课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网上培训或参加各区县、各委办局、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公需课程培训班。 8、专业课程是什么? 专业课程按照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可 通过接受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发表论文著作、以及自学专业知识等方式完成。 9、《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继续教育证书》) 是什么? 《继续教育证书》是记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和考核结果的专门 凭证,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人手一册。 10、《继续教育证书》如何使用? 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本市实行继续教育登记 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和考核结果应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 记。继续教育证书应当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并将其作为 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主要内容和聘任、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继续教育 证书》填满后,可申请续发新证,原证仍由本人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说明情况, 申请补发。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其《继续教育证书》可 继续使用。 11、《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如何申领?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的通 知》(津人社局发〔2014〕46号)规定,《继续教育证书》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印制;各区 县人力社保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继续教育(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统一从市人力社保局领取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的《继续教育证书》,并统一编号; 全市企事业单位、有人事档案存放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隶属关系向各区县人力社保 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等继续教育(人力资源)部门领取本单位、本部门的《继续教 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向本单位继续教育(人力资源)部门领取,人事档案存 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向人事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领取。 12、如何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进行登记?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的通 知》(津人社局发〔2014〕46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在企事业单位负责《继 续教育证书》的登记工作,主要包括指导个人信息填写、继续教育情况登记以及在照片处加 C tjjxjy.chinahrt.com10 盖单位印章等工作。人事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 教育证书》登记工作由档案所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完成继 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凭有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 登记。以自学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的,登记时须提供自学计划、自学情况和考核结果等相 关材料。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学习证明及自学材 料,将其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如实记入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并由经办人签字。 13、如何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情况进行考核、验证? 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每年须进行考核,并查验《继续教育证书》。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各部委 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继续教育(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本区县、本部门、 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完成《继续教育证书》 的年度验证工作。通过查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记载的内容,考核其 是否完成规定学时,学习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规定者为合格,由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具体程序详见《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 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6号)。 14、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年度时间安排有何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学时完成当年学习任务并申请登记学时;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记工作;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 民团体、大专院校继续教育(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次年1月20日前完成验证、考核工作。 15、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所需费用有何规定? 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继续教育费用由国家、 单位和个人多种渠道解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保证继续教育所需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 准,其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其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应按职工工 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 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16、未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任务有何影响? 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单位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追偿继续教育费 用,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扣发脱产、半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情节严重的,可以缓聘、 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管理职务:(一)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本单位继续教育安排的;(二) 未经单位批准,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学习的;(三)学习期间违反办学单位的有关规定和制 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未达到学习目标的要求,修业不合格的。” C tjjxjy.chinahrt.com11 17、企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中有何义务? 企事业单位应当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提供继续教育学习 机会。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人事行政部门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一)未按规定组 织实施继续教育的;(二)未按规定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的;(三) 未按规定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的;(四)未按规定提供继续教育经费的;(五)未按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 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登记的。” 18、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何关系? 我市1994年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关于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实施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及<报评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的要求>的通 知>》(津人〔1994〕47号)中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时应提交接受继续教育 证明材料。”接受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为每年经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 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继续教育(人力资源)部门验证盖章的《继续教育证书》和经行业主管 部门审验合格的其它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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