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al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日期:2024-06-09 栏目:公需科目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对', '错'] 上一篇:执业药师all-斡旋受贿必须是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 下一篇:执业药师all-职务侵占顾名思义就是利用职务上的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6-091执业药师all-职务侵占顾名思义就是利用职 2024-06-092执业药师al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 2024-06-093执业药师all-斡旋受贿必须是为请托人谋取 2024-06-094执业药师all-因悔罪主动退还或者上交的, 2024-06-095执业药师all-国家工作人员收下他人财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