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all-《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二条规定:科学技术普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建立健全科学技术普及激励机制,鼓励()等积极参与和支持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 构', '高等学校', '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科学技术人员']

自适应图片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