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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