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业技术人员-“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 日期:2024-07-28 栏目:公需科目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是()的规定。 上一篇:南京专业技术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 下一篇:南京专业技术人员-家务劳动补偿的数额基于男女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7-291南京专业技术人员-流行病学调查是以个体 2024-07-292南京专业技术人员-医药工业是关系()的 2024-07-293南京专业技术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 2024-07-294南京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 2024-07-295南京专业技术人员-医生在与患者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