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处理

依据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处理,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A.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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