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业技术人员-兴国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进

兴国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进行的一个原则性改动从而保护了中农利益的是()。['A.A.改“没收一切土地”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B.B.改“土地归苏维埃所有”为“农民已经分得的田归农民个人所有”', 'C.C.改“禁止土地买卖”为“可以自主租借买卖”', 'D.D.改“没收地主土地”为“减租减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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