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A.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 'B.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C.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 'D.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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