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才培训平台-下列哪些不是《劳动合同法》

下列哪些不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试用期条款', '劳动附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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