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 日期: 日期:2024-08-30 来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员有()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上一篇: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劳动争议诉讼文书具有()等 下一篇:福建人才培训平台-用人单位制定劳动标准的方式 📖 相关文章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用人单位制定劳动标准的方式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劳动争议诉讼文书具有()等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可以分为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调解终结的具体方式包括()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发生在生效后的集体合同实施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程序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凡没规定履行期限的集体合同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 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关于集体合同的履行有如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