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才培训平台-我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第 日期:2024-08-30 栏目:公需科目 我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决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5', '10', '15', '20'] 上一篇:福建人才培训平台-《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指出, 下一篇:福建人才培训平台-《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九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8-311福建人才培训平台-激励工资和绩效工资是 2024-08-312福建人才培训平台-需要从多个方面分析与 2024-08-313福建人才培训平台-()是指在招聘广告中 2024-08-314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儿童热能消耗是指() 2024-08-315福建人才培训平台-镁缺乏时可导致神经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