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才培训平台-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劳动争议起诉状副本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正确',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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