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才培训平台-《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2款规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个月', '一个月', '十五天', '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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