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才培训平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正确',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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