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P-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不遵从方案、药物临床试 日期:2024-12-17 栏目:公需科目 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不遵从方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或法规时,申办者应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如情况严重或劝阻不改的不依从问题,申办者应终止该研究者继续参加进行临床试验,并及时书面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A': '正确', 'B': '错误'}] 上一篇:GCP-I正确正确原则在统计分析人群定义中必须采用 下一篇:GCP-受试者鉴认代码指临床试验中分配给受试者以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12-181绍兴公需科目培训-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 2024-12-182绍兴专业技术人员-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 2024-12-173GCP-在临床试验和随访期间,受试者发生试 2024-12-174GCP-数据处理无需每个阶段均有质量控制, 2024-12-175GCP-伦理审查的重点内容不包括“研究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