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三类人员-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A.30至60日', 'B.60至90日', 'C.90至120日', 'D.解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依据本办法第十三条进行复核,对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管理机关应当依法给予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属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视事故发生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按下列标准执行:(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至90日。(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至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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