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推荐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19-12-12
贵州省推荐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我省5个法院和5名个人作为拟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如对拟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
1.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正式推荐对象: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
2.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刘 松(布依族)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杨世刚(彝族)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尚 文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陈宏亮(穿青人)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周盛勇 贵州省镇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二、公示时间
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贵州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6209079、86209086(传真)
0851-85837320
电子邮箱:394048229@qq.com
联系人:杨宏 马娅宏
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6楼A622室政治部组织处马娅宏,邮政编码:550081
附件下载: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doc附件2:拟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doc.doc
贵州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9日
转自: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