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 )的十六字方针,这成为以后法制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要求。

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 )的十六字方针,这成为以后法制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要求。[' 科学立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全民守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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