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公需课-《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以()效力优先。

《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以()效力优先。['A、A、最后的遗嘱', 'B、B、公证遗嘱', 'C、C、书面遗嘱', 'D、D、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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