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A、10', 'B、8', 'C、6', 'D、5']
📖 相关文章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高度大于()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h。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304号),实行动火许可证安全总监签发制。安全总监在收到动火作业申请后,要查验动火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是否有效、看火人是否具备看火能力,并前往现场核验动火部位及周边可燃物的清理情况,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再签发动火许可证。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并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313号),电动自行车需在生活区进行充电的,项目部应在生活区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实行电动自行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进行充电。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可以在建设工程内和生产区域使用液化石油气。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可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