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60周岁以上的患者因医疗事故致残的, 日期:2022-04-11 栏目:公需科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60周岁以上的患者因医疗事故致残的,赔偿其残疾生活补助费的时间不超过['5年', '10年', '15年', '20年', '30年'] 上一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 下一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残疾生活补助费应根据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月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