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2011年10月1日,甲交付一级棉花5 日期:2022-05-01 栏目:公需科目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2011年10月1日,甲交付一级棉花5000公斤给乙,总价款为50万元整。乙收货后10日内付款。2011年10月1日,甲向乙交货。十日后,乙未履行其付款义务,乙向甲表明其无能力付款。甲获悉丙向乙借款50万元,2011年10月5日还款,10月9日乙表明放弃该债权。甲的撤销权的起算时间为()[] 上一篇: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由甲向乙交付500公斤大豆。随后,大豆涨价, 下一篇: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0-071举名-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年,或者经 2023-10-072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023-10-073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 2023-10-074医师法-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 2023-10-075医师法-医师应该向病人说明病情、治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