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2012年6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 日期:2022-05-01 栏目:公需科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2012年6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一级大豆50吨,乙公司收货后十日内付款。6月19日,甲公司获悉乙公司外债和债务纠纷很多,无能力交付货款。于是,在6月20日,向乙方表明,在乙方提供足够担保前,不交付货物。则甲公司的行为属于()[] 上一篇: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双务合同当事人均无先为给付义务,一方在他方履行义务前,享有的 下一篇: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债务人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下列表述错误的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0-071举名-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年,或者经 2023-10-072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023-10-073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 2023-10-074医师法-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 2023-10-075医师法-医师应该向病人说明病情、治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