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资 日期:2023-10-07 栏目:公需科目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资格证后['不得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可以开展义诊活动', '可以在单位内部开展医疗服务', '可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上一篇:举名-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 下一篇:举名-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