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 日期:2022-07-24 栏目:公需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上一篇:-《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规定,学校严禁给家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