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会计-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初“应交税费”所属明细科目均无余额。当月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初“应交税费”所属明细科目均无余额。当月企业购入材料支付增值税款130万元;销售商品收取增值税款104万元,计提应交消费税80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6月30日列入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项目期末余额栏的金额为()万元。['A.88', 'B.62', 'C.114', 'D.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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