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 日期:2022-10-23 栏目:公需科目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 上一篇:交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下一篇:公路水运-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