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会计-可加计抵减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

可加计抵减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